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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女人有300名?怒告新浪要求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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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女人有300名?怒告新浪要求赔礼道歉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女人有300名?怒告新浪要求赔礼道歉,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开封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因受贿**,在其**的半年内,网络上相继传出其**并非受贿,而是与300名女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有特殊癖好的传言。传言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轩然**,虽然后来河南省纪委澄清此为不实传言,但涉案文章在网上挂了三年半的时间,李森林为此将刊登涉事传言的新浪公司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海淀**认定涉案文章侵权,构成对李森林的诽谤。但新浪收到**书及证据材料后,随即删除涉诉言论,不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 ****获刑 网传其生活作风不正

  2011年6月,河南省开封市原市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因涉嫌****被河南省纪委**。

  据官方通报,2003年11月至2011年6月期间,李森林在担任南阳市委**、组织部长,和开封市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为此,李森林非法收受238人给予的人民币、美金、英镑、银行卡、购物卡、游戏卡、金条、苹果电脑、名表等各类物品总价值超1500万元人民币。

  驻马店中级**于2013年8月以***判处其****,剥夺**权利终身。

  就在李森林**半年内,2011年8月3日和2011年12月18日,网友“杨一”和网友“缺月疏桐冷沙州”、“天涯归鸿”分别在新浪博客和新浪网发布《网传开封组织部长李森林剃下300女人**》、《李森林——原河南开封组织部长的那些事儿》、《古都开封:部长专剃女子羞体》的文章,直指其生活作风不正。

  诉讼 认为纯属** 三次**新浪索赔

  李森林得知涉案文章在网上流传后,认为文章所讲内容纯属**。

  李森林表示,新浪公司在刊登河南省纪委就此**辟谣新闻后没有删除涉案**文章,至**时挂在网上长达三年半,影响极为恶劣,给其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于是,李森林先后三次将新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8.32万元。

  新浪:已删除涉案文章 不同意原告诉求

  据记者了解,此案开庭时,李森林在河南省豫西监狱服刑,李森林和新浪公司各委托一名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时,被告新浪公司不同意李森林的诉讼请求。

  新浪公司辩称,涉案博客文章是用户发布的,从杨一的博客中看,文章并非杨一本人编写,末尾处作者系四川**王寿臣,应该是转载的,而至于李森林提及的澄清文章,也是杨一自行在其博客上转载的,发表时间与其认为侵权的文章时间仅仅间隔了2小时,起到了澄清的效果。

  新浪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并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而该公司应当适用“通知——删除”的避风港原则。但在被**之前,李森林没有通知过该公司,该公司在接到**后,删除了涉案文章。

  新浪公司表示,该公司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并没有对文章进行编辑和删减,故不同意其诉讼请求,而对于其主张的损失亦无证据支持,不予认可。

  判决 新浪不承担连带责任 原博文侵权

  海淀**审理后认定涉诉言论系网友“杨一”、“缺月疏桐冷沙洲”、“天涯归鸿”在其个人博客中公开发表,新浪公司只是提供博客服务网络储存空间服务,李森林没有证据证明新浪公司对涉案侵权文章“知道”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新浪公司不需要与博主承担连带责任。

  新浪收到**书及证据材料后,随即删除了涉诉言论,无需对侵权言论扩大传播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驳回李森林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没有支持李森林的诉讼请求,但对于上述三篇文章却认定为侵权。

  **认为,涉案文章称李森林作为组织部长,利用权力与众多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存在非正常性癖好的言论,人民网已向河南省纪委核实证明系谣言,辟谣文章中表示,关于社会上对李森林案件的传言是有人别有用心,无端**干扰办案,希望大家不要听信谣言。

  现无证据证明李森林的确存在涉案文章所陈述的事实,故**认定该言论系虚构事实,对李森林构成诽谤。李森林虽有其他罪行,但就此事而言,他仍具有维护其正当社会评价的权利,虽然涉案网络用户在转载侵权文章后又同日转载河南省纪委就此事辟谣的文章,但并未删除此前的侵权文章,也没有做出相应的声明,所以其转载后续文章的行为并不能起到澄清和消除影响的作用。

  文/记者 唐宁

  (法制晚报)

本文文章到此就结束了,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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